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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共青团工作卓有成效获团市委多项表彰
   发布时间:2012-05-08 08:00:00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召开十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五四”表彰大会,对2011年度海口市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海口中院共获得五项荣誉。其中,海口中院团总支被评为2011年度“海口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谢焕怡同志被评为“海口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张鑫同志被评为“海口市青年岗位能手”,罗姗同志被评为“海口市优秀共青团员”,白雪林同志被评为“海口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口中院共青团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肯定。
海口中院目前共有团员青年137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4%,团员青年队伍十分庞大。该院历来重视共青团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到任以来,多次对共青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团员青年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我党得力助手和后备军的先进作用,使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要务。在院党组、院机关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海口中院团总支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院党组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立足本职,求实创新,以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为重点,以争创“青年文明号”为载体,以服务审判执行要务为宗旨,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志愿服务和文体文化活动,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团组织布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员青年队伍朝气蓬勃,共青团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各项荣誉,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鉴于海口中院共青团工作的突出表现及团员队伍的日益壮大,团市委于2012年4月12日以海直团复【2012】2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共青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为海口中院共青团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下一步,海口中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再接再厉,为共青团工作再立新功。

(文:谢焕怡 图:宋研)

▲ 简讯:
5月3日,海口中院团委组织多名青年法官参加了省高院举办的“法官职业心态建设”沙龙活动,进一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帮助青年法官树立正确的职业心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谢焕怡 图:宋研)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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