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法组〔2013〕37号
关于陈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经院党组5月31日会议研究,决定:
陈学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科科长;
林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官处书记官办公室副主任;
符玉梅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苏慧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吴济汉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肖正新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特此通知
中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