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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公司的财产管理机构、银行存款帐户、财务收支核算均未分开的,在执行中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3-09-05 08:00:00 打印 字号: | |

依据法律规定:几个公司的财产管理机构、银行存款帐户、财务收支核算均未分开的,可视为这几个公司的法人人格混同,对其中任何公司的债务均可裁定其他公司负连带责任,并执行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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