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可以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某甲要求乙返还其走失的牲畜,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乙在饲养该牲畜期间的损失等。 反诉要注意以下四点: 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 2、反诉与本诉必须具有相同性质并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必须与本诉有联系。 3、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提出。 4、 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