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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德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08:00:00 打印 字号: | |
海中法组2013〕65
关于台德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台德超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范晨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科员。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李亮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科员。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孙钦文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3年11月25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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