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法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按照省高院制度落实检查年活动的要求,海口中院于2013年7月1日起组织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及废止、修订、完善专项工作,对2008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以及2009年至今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清查、整理。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海口中院制定了《关于清理已有规章制度并进行废止、修订和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此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分为 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汇编成册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部门根据清理范围和内容,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并提出初步意见,由专项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提出清理审查意见。该阶段工作已于九月初基本结束。目前,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进入修订完善阶段。
为加快工作进度,10月30至11月1日,副院长李顺华和专项工作小组进驻法官之家,全封闭式集中讨论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专项工作小组首先梳理了各部门对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然后逐项讨论、完善审判类、政工类、综合类规章制度;最后对三类规章制度进行汇总。三天时间里,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安排紧凑,全体工作人员态度严肃认真,自觉加班加点,对规章制度逐条、逐项、逐款进行讨论,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共对审判类原2008年汇编的36部规章制度、2009年后制定的16部制度和建议新建的1部制度进行了集中讨论,建议修改27部制度、重新制定1部制度、保留了12部制度、废止8部制度,5部不建议纳入规章制度汇编中;对综合类原2008年汇编的22部规章制度、2009年后制定的6部制度和建议新建的2部制度进行了集中讨论,建议修改14部制度、重新制定2部制度、保留了10部制度、废止5部制度;对政工类原2008年汇编的7部规章制度、2009年以后制定的6部政工类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中讨论,建议修改8部制度、重新制定1部制度、保留了2部制度、废止1部制度。
目前,专项工作小组已形成《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草案)》,将于近日提交院审委会、院党组会研究讨论。(研究室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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