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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颖等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08:00:00 打印 字号: | |
海中法政2013〕13
关于刘颖等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本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新招录的四名公务员定岗在书记官处任书记员,并作如下安排:
刘颖同志派驻到立案庭;张晨曲同志派驻到民事审判第二庭;麦海燕同志派驻到行政审判庭;符龙暖同志派驻到执行局。
通知下发后,请办公室、技术装备处做好办公设备的安排工作。
政治部
2013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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