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王黎筠与芦青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海口市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17层1704号房(预售许可证号:20070011,建筑面积251.85m2)参考价110万。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拍卖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北路金融花园A座2层拍卖大厅。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6月23日16时前到拍卖公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账号:34010155260000167。缴款用途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17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特别说明:房产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单位:海南省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金融花园A座1-2层;
联系电话:0898-68523900;13036082999;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00691
详情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