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12〕1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
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
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8月8日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