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周强院长出席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并发布重要讲话,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实现新发展指明了方向。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讲话精神,提高认识,以推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为契机,实现新闻发布工作新目标。海口中院积极贯彻最高法院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筹备,于11月3日下午,就信访人晏文彬反映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私刻公章伪造裁定书”的调查情况,召开了案情通报新闻发布会。省内外17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会上,海口中院新闻发言人、李顺华副院长针对晏文彬向省高院致信反映龙华法院罗陈彪法官在办理(2003)龙执字第667号执行案件过程中,私刻龙华法院公章,伪造(2003)龙执字第667-3号民事裁定书,由此损害了其对海口市面前坡24号房产的所有权的问题作出回应。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本院吴剑平院长批示,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和龙华法院安排专人组成调查组,对晏文彬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本院执行局组成合议庭对涉及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彻底查清情况。
根据调查,至今没有发现龙华法院罗陈彪法官在执行(2003)龙执字第667号金浩安公司与港龙轩公司、周树德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有私刻公章伪造裁定书的情况。晏文彬持有的前述(2003)龙执字第667-3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并非出自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晏文彬反映罗陈彪“私刻公章伪造裁定书”的问题不属实。
新闻发布会上,海口中院新闻发言人李顺华副院长与执行局法官张磊、纪检监察处法官覃文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1月4日,《法制日报》、《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海南特区报》、《南国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新闻发布会的情况,正面回应了信访人晏文彬的不实言论和相关舆情,有力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公正形象。
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海口两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要求,今后将更多、更经常地举行新闻发布会,更及时地、更全面地向媒体通报海口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院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介绍两级法院审判执行的、在法律适用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例或媒体、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案件情况;更好地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回应社会关注关切;更好地推进两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改进司法作风、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