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和3月27日上午,按照海口中院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伟组织刑事审判部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海南省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并对该实施办法的精神和主旨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和探讨。
会上,刑一庭庭长陈伟、刑二庭庭长马传煌逐条宣读《海南省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并组织干警逐字逐句地进行学习和讨论,以确保每个干警都能真正理解和掌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切实吃透其中的规定。在遇到大家不理解和有争议的地方,徐伟副院长鼓励大家踊跃发表建议,并要求做好记录。通过学习加讨论的模式,要求刑事审判部门每位干警都能清楚和明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自身职责与责任,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有效地促进司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徐伟副院长对如何贯彻和落实实施办法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刑事审判部门每个干警必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吃透和学透其中的关键内容,把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二是必须提高办案责任心,众所周知,刑事审判部门掌握“生杀大权”,刑事法官一定要有如履薄冰的心态,发挥刑事审判部门的优良传统,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杜绝冤假错案,实现零错案;三是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刑事审判部门每个干警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并根据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以确保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