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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召开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04-17 15:30:00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海口中院在海南省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第一次召开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司法改革以来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执行工作。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胜春出席会议,海口中院执行局全体审判人员,四个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海口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冯达升主持。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从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培养、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处理、司法为民理念的贯彻和落实等方面入手,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司法改革中,以高度的责任心办好每一宗案件,确保司法改革后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平稳过渡。龙华法院明确了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实行院长审批,其它均由承办人审批。美兰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提高了执行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会议总结了司法改革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执行法官员额减少,执行案件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突出;二是执行改革走向不明朗,造成部分执行法官思想不稳定;三是第一季度的执行结案率(11%)比去年同期(31%)大幅下滑;四是执行局领导分案过多,还承担案件审批工作,工作压力过大。
会议要求,一是全市法院执行局要全力支持司法改革,不辱使命,鼓足干劲,在改革中寻求突破,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克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将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二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做好立、执分离和结案工作。
黄胜春副院长针对司法改革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结合执行工作特点,提出两点要求:一、稳住队伍,迎接挑战,适应执行工作新情况。1、向全体执行法官传达中院党组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关心执行法官的前途和合法权益,全市法院执行法官要放下思想包袱,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执行工作中。2、针对执行法官员额减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问题,全市法院执行局要积极探索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分离、执行警务制度改革,做好“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通准备工作,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来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二、保证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全力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1、以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来衡量执行工作;2、注重均衡结案、审限内结案,严格落实延长审限报批制度;3、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打击“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罪”力度,加大科技投入等措施,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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