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9号
根据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4)龙执字第2013-2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公开拍卖:位于海口市龙桥镇观澜湖大道1号ZD-01地块赛事公寓9-06栋1层103房(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91099号,建筑面积:100.17㎡)、105房(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391098号,建筑面积:100.47㎡)。参考价:210.8078万元、211.4391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套;两套房产分开拍卖,整体优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5:30;
拍卖地点: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B座拍卖厅;
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5年4月17日17:00前到帐为准;
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12: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竟买手续;
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09454800000149;
缴款用途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9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76139、13976325853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