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108号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海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王光长、杨游芳、曹登科、海南蓝岛畜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被执行人王光长名下位于海口市府城东门外观光路商住楼1-3层共1631.33㎡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226278号)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973.356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现将第三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拍卖时间:2015年5月8日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8号景瑞大厦23层海南亚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3、标的展示及竞买标的相关事宜咨询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5月5日17:00时止;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5年5月5日17:00前到账为准;
5、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5月7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6、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1009454800000149。
7、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4)海中法拍委字第108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8、特别说明:(1)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2)过户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76033;13907535506;传真:0898-66786528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2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