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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熊鹤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0 09:18:00 打印 字号: | |
海中法组〔2015〕11号


关于熊鹤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免通知》,通知:
任命:
熊鹤祥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田萍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晋湘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道科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中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5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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