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国家版权局在官网公布《关于奖励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决定对在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海口中院民三庭法官陈立夫因审理卢某侵犯著作权专案,荣获有功个人二等奖。此外,海口中院民三庭在今年1月份还荣获2014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间,被告人卢某以每张1.1元的价格多次从广州购进大量盗版光碟和淫秽光碟后存放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并将5000余张盗版光碟贩卖给他人牟利。2012年7月12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卢某的住处查获非法光碟30458张。其中27020张为非法音像制品,3438张为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海口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卢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27020张非法音像制品,3438张色情、淫秽音像制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销毁。宣判后,被告人卢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陈立夫法官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彰显了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先进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海口两级法院要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加强版权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和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