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2、3、4号
根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2014)琼山执字第79号、(2013)琼山执字第163-2号、(2013)琼山执字第164-2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第二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海口市新大洲大道351号颐和美景花园1-303号房屋(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373826号,建筑面积:75.80㎡),参考价:33.6916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顺民街127号第七层703号房(证号:HK338922号,建筑面积:61.77㎡),参考价:29.04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3、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顺民街127号第八层803号房(证号:HK338912号,建筑面积:61.77㎡),参考价:26.792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1、拍卖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B座拍卖厅;
3、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5年7月1日17:00前到帐为准;
4、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7月日12: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竟买手续;
5、 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
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2、3、4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532003,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