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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有担当 促进审判高质效——海口中院传达学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暨开展专题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15-07-15 15:28:00 打印 字号: | |
7月14日下午,海口中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市委会议精神,以“实干担当”为专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传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副院长李顺华作主题发言,全院39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伟主持。
首先,吴剑平院长传达7月13日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强调各部门各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会议精神,特别要学好乐东现场会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乐东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率先垂范,发挥班子核心作用。二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领导干部要将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放在第一位。四是领导干部要用真心真情得到老百姓的真心拥护。
随后,在主题发言中,李顺华副院长详细阐明了“实干担当”的含义和基本要求,点出了干部队伍在实干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全方位分析,同时结合乐东精神,就如何做到实干担当提出了具体要求。
学习研讨中,李白平、蔡红曼、陈伟、符汉平、王再燕、何苏芹、王国玺等处级领导干部分别结合本人工作情况,从不同侧面谈了对“实干担当”的理解、体会。
最后,吴剑平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实干担当,必须深刻领会三点:一是敢于担当是当前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贯彻司法责任制给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没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就无法让司法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敢于担当精神要贯穿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整个过程。二是实干担当要按照市委要求,倡导“四种”精神。实干担当不是喊口号,而要见在行动,必须马上就办、只争朝夕,才能真正做到实干和担当。三是实干担当不仅要勇于担当,还要善于担当。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既要有担当的勇气,还要有担当的智慧。吴剑平院长强调,学习乐东精神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要体现在行动上、工作上,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真抓实干勇担当,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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