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29号
根据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14)秀执字第646-2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第二次公开拍卖: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39-1号海岛·阳光三期第7号楼504房(证号:HK305248号,建筑面积85.41㎡),参考价:45万元,保证金:10万元。拍卖时间:2015年9月18日10:00;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8号景瑞大厦23层;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收取保证金时间:以2015年9月15日17:00前到账为准;收取保证金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29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过户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机构电话:13907535506 66776033 法院监督电话:6670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