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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6 11:30:59 打印 字号: | |
(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62、63、64号

根据(2015)海中法执恢字第32-1号、(2015)美执恢字第122号、(2015)龙执字第314-7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以下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1、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顺发新村B10栋(产权证号:房证字第23798号)中101、201号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154.94㎡、136.74㎡),参考价:91.0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整体拍卖。
2、车牌号:琼A·P1386号丰田牌TV7181GL-IM小型轿车一辆,参考价:4.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3、海口市南海大道9号明光国际大厦2601房(证号:HK310825号,建筑面积:56.59㎡)、4131房(证号:HK312240号,建筑面积:48.69㎡)、4231房(证号:HK311344号,建筑面积:48.69㎡)、4207房(证号:HK312235号,建筑面积:48.69㎡)4套房产,参考价:207.16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整体拍卖。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30号宏源大厦12楼;
3、标的展示咨询及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5年9月11日17:00前到帐为准;
4、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竟买手续;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
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62、63、64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2号标的车辆所欠的缴的罚款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53060,66753061。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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