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经资格审查,陈家千等53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5年9月12日14:45前到海口市新大洲大道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4楼409、410室报到,15:00准时考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6670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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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日
2015年9月2日
附件1: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