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5月14日联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对海口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按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9月1日下午,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一处副处长刘敏一行就环境违法案件中强制执行方面的问题到海口中院调研座谈。海口中院环保庭庭长曲洁、执行局副局长陈桂华及琼山区法院副院长黄张圣、执行局局长苏铭、环保庭庭长陈晓倩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曲洁庭长首先代表海口中院对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就海口中院的基本情况、环保庭的案件受理范围及海口中院已将海口市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第一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案件指定由琼山区法院环保庭集中管辖等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琼山区法院副院长黄张圣就琼山区法院环境违法案件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作了详细介绍,并就如何防范已关停的企业死灰复燃提出建议。与会人员就上述问题及新环保法实施后社会关注的环境案件,尤其是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公益诉讼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海口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目的是落实新环保法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保护综合管理职责,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构建政府负总责、环保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动守法、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发挥专业优势及司法保护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全力保障民生及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中院将不断探索和完善环保审判工作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