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尊本陪同下与民一庭法官进行座谈,充分了解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倾听民事一线办案法官对司改工作的感受、意见和建议,并就前三季度结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吴剑平院长在会上指出,民一庭今年前三季度收案1600件,结案1115件,结案率为66.93%,结案数量及员额法官数量在全院均排名第一。民一庭司法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海口中院审判工作全局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希望各位法官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下一步司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各位法官纷纷结合自身的情况从主客观方面认真分析了个人结案的具体情况,并就工作机制改革、人员优化配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表示今后会向时间要效率,顶住压力,担起责任,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吴剑平院长在会上对民事审判司法改革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有自信和担当。法官人数在量上虽然是减少了,但从质上应该是提高了。法官要有自信能够完成任务,必须懂得虚心请教,注重积累办案经验,不能因为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就畏手畏脚,要敢于承担责任。二是培养职业尊荣感。找准自身的价值,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对法官职业的自豪感和自尊感。三是必须具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员额内的法官还是未入额的法官,都要把努力工作的态度放在第一位,工作态度决定工作出路、工作进步。员额法官不是终身制法官,入额与未入额是相对的,都与司法责任制挂钩,员额法官要有危机感,法官助理要有上进心。四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业务部门和其他综合部门形成合力,高质高效的完成审判任务。五是发挥团队的整体作用。要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作用,达到1+1>2的效果,形成一个高效运转的的审判集体。六是充分发挥庭前准备工作的作用。让庭前质证和庭前调解的成果切实体现在庭审过程当中,有效提高定庭审效率。
最后,吴剑平院长要求民一庭法官发扬海口市委提倡的“5+2”、“白加黑”,“钉钉子”,“马上就办”,“拍拍看”四种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努力实现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同步提高,切实为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