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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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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原告起诉举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5-10-23 11:58: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要求遗嘱继承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提交如下证据:

一、被继承人的遗嘱;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原告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遗嘱涉及的遗产所在位置、范围、数额;

五、被继承人与原告之外的其他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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