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42号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4)龙执字第2175-1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本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 位于海口市国贸路16号金福城小区C栋065房产(证号:HK047449号、第6层,建筑面积:149.44㎡)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10)第013091号],参考价89.597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现将第二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12月3日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路13号森堡大厦七楼海南南方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3、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4、收取竞买保证金:以2015年11月30日17:00前到账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111;
6、缴款用途处须按顺序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42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2)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机构电话:0898-66531951 68539611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21690
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路13号森堡大厦七楼海南南方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3、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4、收取竞买保证金:以2015年11月30日17:00前到账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111;
6、缴款用途处须按顺序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42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2)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机构电话:0898-66531951 68539611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2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