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107号
根据(2014)琼山执字第845-1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位于海口市海甸五西路42号绿岛家园沁绿轩5A房(产权证号:HK05000191号,建筑面积:123.68㎡),参考价:93.5268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12月9日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30号宏源大厦12楼拍卖厅;
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竟买手续;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5年12月4日17:00前到帐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1009454890000197;
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107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53060、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