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相关案例采用情况统计,我省法院系统共有4篇案例同时入选最高法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4篇入选案例全部来自海口中院,其中3篇均来自海口中院环保庭,分别是:环保庭庭长曲洁撰写的《李立勇不服海口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强制案》入选《2013年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环保庭审判员张莲凤撰写的《刘杰与苗凤华、刘斌民间借贷纠纷案》、环保庭审判员杨曦撰写的《吴淑贞、林秀玉诉海南林泉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林泉实业有限公司胜利俱乐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出现这样较为集中的案例入选情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最高法院对海口中院案例采编工作的认可,也反映了海口中院环保庭在案例采编工作上的重视与成效。
案例指导制度作为最高法院建立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对于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海口中院高度重视审判质量,强调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院长吴剑平更是反复强调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多次要求各部门切实抓好案件质量。环保庭在主管副院长叶尊本的指导下,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司法规范、指导作用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注重案例的采编与学习。对于环保庭审理过的各类型案件,包括环保纠纷案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物权纠纷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及分流审理的传统民事案件等,由庭长带头,组织、号召全庭审判人员对典型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收集、分析与编报,确保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有效地提高了审判质量。
环保庭全体审判人员将以此次案例采编工作取得的成绩为激励,继续重视并加强案例采编工作,立足审判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