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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3-01 09:07: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口中院民一庭因审判工作业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海口中院民一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大批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民商事案件,为人民群众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三年来,海口中院民一庭共审理各类民事一、二审案件5500件,法官人均每年办理案件150件,连续几年的结案率都在96%以上,审判质效高。特别是自去年司改以来,民一庭法官更是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近年来,海口中院民一庭先后获得了多项荣誉,其中:2011年被省高院授予“2009-2010年度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被省高院授予“2013-2014年度全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此外,海口中院民一庭法官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1人,“全国办案标兵”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海南省优秀法官”1人,“海南调解能手”2人,“海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人、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3人、“海口市三八红旗手”1人,荣立个人三等功8人次。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过程中,海口中院民一庭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和连续作战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艰苦奋斗,赢得了群众的赞誉、组织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
  今后,海口中院民一庭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荣誉为起点,忠诚履行使命,坚定扛起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公正廉洁司法,为海口市的“双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努力为海口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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