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74号
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涉案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位于海口市和平南路33-1号和平城市广场1607号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127978号,建筑面积:81.96㎡),参考价:29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现将第三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7层拍卖厅拍卖厅;
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1月5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竟买手续;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7年1月4日17:00前到帐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025;
6、缴款用途须填明: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2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23808、13307551678;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
1、拍卖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7层拍卖厅拍卖厅;
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1月5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竟买手续;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7年1月4日17:00前到帐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025;
6、缴款用途须填明: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2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23808、13307551678;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