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光琼率调研组到海口中院,就海口两级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进行调研座谈,并提出工作要求。调研座谈会由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朝阳主持。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皮修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海口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辖区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皮修雁专委传达了最高法院2017年2月16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暨示范法院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海口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分别就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立案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做了情况汇报。
张光琼副院长认真听取海口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法院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一些具体问题同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在充分肯定海口两级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海南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法院要转变观念,积极认可接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做好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协调,让司法资源效用最大化。二是加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建设的力度,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基础支撑。各法院要多借鉴示范法院的成功做法,全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将立案调解与繁简分流相结合,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三是真抓实干,锐意创新,努力让多元化纠纷机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要强化联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浓厚氛围。要坚持社会矛盾多方参与化解的工作原则,全面提高社会参与度,多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五是要加强经费保障,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顺利推进。各法院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纠纷解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专项预算,加大激励措施,提高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