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5月17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5月19日上午,海口中院发扬“马上就办”精神,由党组书记、院长陈文平带队赴琼山区甲子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尊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心能,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年生,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琼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传煌,甲子镇党委书记梁树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由海口中院与甲子镇委政府共同举办,在镇街上设置普法宣传咨询点,进行普法宣传解答,吸引数百名群众前来咨询,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海口中院法官结合本院处理的相关案件,向乡村居民宣传禁毒、生态保护、文明城市创建、诉讼维权等相关法律知识,讲解了毒品犯罪、环境污染、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及相关政策法规。对于乡村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耐心疏导解释,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乡村居民的法律观念,提高了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陈文平院长充分肯定了这次活动的效果,并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的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积极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公开宣判、巡回审判、法制课堂等形式,常态性组织审判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办案法官要处理好普法与审判、普法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把三者结合起来,积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切实扛起法官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普法活动结束之后,为贯彻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陈文平院长一行还来到甲子镇琼星村委会,看望了对口帮扶的贫困户,给他们送上了端午节日慰问。此外,还对产业帮扶的养鸡棚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对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指导,推动了琼星村扶贫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