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海口中院审监庭对海南美兰监狱提请的3件假释案件和4件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该7件案件是新的司法解释在今年开始实施后,监狱机关向我院首次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这7件案件均为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为了慎重处理,我院决定由王再燕庭长对假释案件进行办理,蒙国丰副庭长负责办理减刑案件。
案件通过开庭审理,法庭充分听取了执行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犯人的意见,对7名罪犯的认悔罪表现、证人证言、保证意见等证据进行了认真地审查。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罪犯的最后陈述,充分保护了罪犯的庭审申辩权力。休庭后,合议庭立即对7宗案件逐一进行了评议。恢复庭审后,分别对7名罪犯进行了宣判,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名罪犯裁定予以假释,2名罪犯不予假释,其他4名减刑罪犯在分别扣除相应刑期后准予减刑。宣判后,7名罪犯、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均没有提出异议。监狱还组织相关罪犯进行旁听接受教育,庭审效果良好。
庭审活动一直延续到中午1时才结束,明天我院将及时向罪犯以及监狱和检察机关送达裁定书。今后,审监庭还将继续对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当庭宣判,不断提升审判效率。
检察机关发表意见
执行机关发表意见
罪犯陈述
当庭宣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