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口中院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狠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服务全市乃至全省工作大局,加大对涉及“双创”、全域旅游、环境资源保护、棚改拆违等案件审判执行力度,为海口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成立城管法庭,助力海口“双创”。海口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服务,成立城管合议庭,并指导辖区法院设立城管法庭,在全市 21 个社区设立审判联系点,对涉城市管理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有力推动城市管理的法治建设,为海口“双创”工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和精准司法服务,促进了百姓关心热点问题的解决,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行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助力“生态立省”。建立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2017年2月14日,海口中院、澄迈法院、定安法院签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澄迈县人民法院、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活动方案》,由海口中院提级集中管辖南渡江流域澄迈县、定安县、海口市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有效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集聚优势,实现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促进环境资源司法立体保护效果形成。4 月 21 日,海口中院首例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三合一”归口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在澄迈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开庭,被告人袁某科、张某举,以非法采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中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工作举措,设立旅游合议庭,并指导四个区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分别在假日海滩、火山口公园等11个旅游景点设立法庭办案点,设立 24 小时旅游诉讼服务热线,在重大法定节假日安排法官到景区办案点全天候值班办案,为市民游客开辟旅游纠纷绿色通道,提供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助力海口全面实现从“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跨越式发展。
四是推行“三步工作法”,助力“棚改”和拆违工作。为有效保障和服务海口征收“棚改”和拆违工作,海口中院及时出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活动和“双创”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及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出服务征收“棚改”和拆违工作的“三步工作法”:第一步,事前指导,即对执法程序、诉讼程序、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第二步,事中协调,即对征收、“棚改”补偿等存在协调可能的案件尽量通过协调结案,彻底解决行政争议,对无法协调的案件则加快审判进度,保障政府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第三步,事后反馈,即对案件当事人进行释明,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及时反馈,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度。2016年,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审理征收、拆违等行政案件838件,其中涉及海秀快速路建设、美兰机场二期扩建等重大项目的案件406件,有力支持了海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成立城管法庭,助力海口“双创”。海口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服务,成立城管合议庭,并指导辖区法院设立城管法庭,在全市 21 个社区设立审判联系点,对涉城市管理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有力推动城市管理的法治建设,为海口“双创”工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和精准司法服务,促进了百姓关心热点问题的解决,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行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助力“生态立省”。建立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2017年2月14日,海口中院、澄迈法院、定安法院签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澄迈县人民法院、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活动方案》,由海口中院提级集中管辖南渡江流域澄迈县、定安县、海口市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有效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集聚优势,实现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促进环境资源司法立体保护效果形成。4 月 21 日,海口中院首例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三合一”归口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在澄迈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开庭,被告人袁某科、张某举,以非法采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中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工作举措,设立旅游合议庭,并指导四个区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分别在假日海滩、火山口公园等11个旅游景点设立法庭办案点,设立 24 小时旅游诉讼服务热线,在重大法定节假日安排法官到景区办案点全天候值班办案,为市民游客开辟旅游纠纷绿色通道,提供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助力海口全面实现从“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跨越式发展。
四是推行“三步工作法”,助力“棚改”和拆违工作。为有效保障和服务海口征收“棚改”和拆违工作,海口中院及时出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活动和“双创”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及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出服务征收“棚改”和拆违工作的“三步工作法”:第一步,事前指导,即对执法程序、诉讼程序、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第二步,事中协调,即对征收、“棚改”补偿等存在协调可能的案件尽量通过协调结案,彻底解决行政争议,对无法协调的案件则加快审判进度,保障政府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第三步,事后反馈,即对案件当事人进行释明,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及时反馈,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度。2016年,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审理征收、拆违等行政案件838件,其中涉及海秀快速路建设、美兰机场二期扩建等重大项目的案件406件,有力支持了海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