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法院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新闻窗口 > 法院动态>正文
以“均衡分案”促“均衡结案”
   发布时间:2018-01-16 10:46:00 打印 字号: | |

  1月12日,海口中院召开“扁平化管理”经验总结座谈会,各分管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扁平化管理”制度运行以来取得的效果和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讨分析。通过座谈大家取得共识,认为推行“扁平化管理”改革之后,全院各部门法官的收结案数基本能够达到均衡;由于打破传统分案模式,每个法官都能接触新类型案件,法官的审判经验更加丰富,不同庭室法官之间交流互动更加密切;排期开庭时间由立案庭统一安排统筹,法庭使用率得到提升,均衡结案工作稳步推进;庭内法官任务轻重基本平衡,各庭室负责人能更好地统筹安排工作。从办案情况来看,2017年海口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551件,结案10172件,结案率为96.41%,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2017年的结案任务,均衡结案、审判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成效显著。

  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海口中院党组在对全院收结案动态进行深入分析后,认识到传统的分案模式已经不适应司改后的审判要求,先后出台了《民商事案件扁平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刑事案件扁平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立案、审监案件扁平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4个民商事审判庭、3个刑事审判庭、立案和审监庭、执行局内设科室实行统一、均衡分案,构建“大民事审判”“大刑事审判”“立案审监一体化”“扁平执行”工作格局。在保留现有机构架构、不削弱审判监督管理力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有限审判力量,有效避免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法官忙闲不均的问题,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有力提升了审判机制运行效能。

  座谈会最后,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平对2017年的“扁平化管理”改革工作进行总结。陈院长充分肯定了“扁平化管理”改革取得的成绩,认为“扁平化管理”改革富有成效,但同时指出了运行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几点工作要求:一是在坚持完善和深化“扁平化管理”改革的前提下,要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培训,强化业务培训效果,努力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二是要制定更科学、更精细的分案模式,进一步统筹全院审判资源,深度挖掘法官的办案潜能;三是院(庭)局长要针对裁判尺度难统一、调研工作难开展等情况主动作为,以问题为导向,整合多部门力量,积极发起跨部门法官会议或部门联席会议,勠力同心地破解“扁平化管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陈院长强调,海口中院是省会城市中院,要走到全省法院前面,有新的想法和好的做法都可以大胆尝试,要有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努力扛起应有的责任担当。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海南省建省30周年、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在这个特殊时期,海口中院要抢抓机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海口中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