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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41名新任人民陪审员“上岗”
   发布时间:2018-01-24 09:38:1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1月22日下午,海口中院举行人民陪审员聘任仪式。仪式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主持,中院相关院领导、民事庭、行政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目前,我市辖区法院共有250名人民陪审员,此次海口中院新任的41名人民陪审员是各区法院从本院陪审员中经过严格挑选后向中院推荐的。

党组书记、院长陈文平

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
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朝阳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白平
  聘任仪式上,审委会专职委员李白平宣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朝阳宣读了聘任通知,党组书记、院长陈文平为41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聘书。随后,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

颁发证书

宣誓仪式
  宣誓完毕后,陈文平院长代表院党组作讲话。陈院长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民主化的要求,也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助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确保裁判公正;有助于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缓解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有助于落实群众路线,实现司法民主,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就如何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陈文平院长要求,一是不忘初心,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学习,努力提升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要树立勤于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注重司法实践,在参审工作中多琢磨法律,不断提升庭审技能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以便更好地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三是发挥优势,增强审判的亲和力和裁判的社会认同度。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形成思维互补,使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裁判。
  陈文平院长最后强调,人民陪审员同法官一样,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坚持司法廉洁,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心中有戒、客观公正、清廉正派。要遵守审判纪律,注意保守审判秘密,不得干预、过问职务以外的案件,更不得接受他人请托,为案件当事人疏通说请。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民一庭庭长李家林授课
  聘任仪式后,民一庭庭长李家林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为人民陪审员今后更好履职打好基础。

征求意见


  会上,海口中院领导班子还就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向人民陪审员征求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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