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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2万元 ——一名执行法官的一天
   发布时间:2018-07-04 01:02:00 打印 字号: | |
7月4日上午10时,执行标的额27万元的案件被执行人陈某的亲属主动来到海口中院执行局,请求为前一日被司法拘留的陈某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执行人孙某,并在执行法官袁文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民间借贷纠纷反目的双方当事人经执行法官袁文3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和解,申请执行人孙某自愿放弃3万元利息,被执行人陈某承诺余款22万元的具体还款时间后获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时间倒退至24小时前的7月3日10:00
被执行人陈某经传唤,姗姗来迟。在执行法官袁文的办公室,第n轮思想工作正式展开。该案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原系多年好友,2015年10月14日,陈某向孙某借款24万元,并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分期还清借款,还款期限届满,陈某未依约还款。2017年8月15日,孙某诉至海口中院,经法院判决确定陈某向孙某偿还本金24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18年4月初,海口中院受理孙某的强制执行申请。4月16日,责令被执行人陈某报告财产情况,陈某拒不报告也未主动履行。5月11日,查封陈某名下所有的丰田小轿车一辆,因陈某不予配合,未扣押到车辆。6月20日,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此期间,袁文法官约谈陈某多次,陈某始终坚持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并拒绝将被查封的车辆提交法院扣押。此次仍然拒绝配合扣押和履行法定义务。
11:00 经院领导审批,袁文法官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宣布司法拘留的决定。法警为陈某戴上手铐,准备押往海口市拘留所。
11:45 海口市拘留所,被执行人陈某陈述自己心脏有问题,请求不予执行。袁文法官按照拘留所程序规定,与助手张驰、林风伟、孙旭押解陈某前往公安监管医院体检。
14:00至16:00 海口市人民医院,为陈某做心电图、心脏彩超检查及心内科问诊,医院出具无异常的诊断证明书。
16:01至17:10 从海口市人民医院返回海口市拘留所的途中,袁文法官锲而不舍坚持做陈某的思想工作,无果。陈某被送交执行拘留。
17:10分至22:00 袁文法官返回执行局,工作餐后联系陈某家属,通知拘留情况及敦促家属配合筹款还钱。
22:30 袁文法官整理全天的工作资料,下班回家。
7月4日
8:00 接到被执行人陈某家属来电,表示已筹到2万元现金,并明确还款计划。
8:01至9:00 接待不同案件的当事人。
9:00 被执行人陈某家属携带2万元现金到院,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袁文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孙某征函意见。
9:30 袁文法官主持调解。
10:00 双方当事人和解。
“从决定拘留到双方和解,耗时24个小时,看上去只是解决了2万元执行标的,但被执行人明确了余款的具体还款时间,申请执行人也能大度作出让步。反目好友再次和解,这是我在执行办案过程中所追求的一种理想效果。”袁文法官因长期加班工作导致疲惫但不失精锐的眼神中,隐含着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切。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为确保打赢这场攻坚硬仗,海口中院党组从全院各部门抽调人员充实执行力量,从事多年民事审判工作的袁文法官被调整到执行局。初为人父的他将妻子女儿安顿在千里之外的江西老家,全身心地投入到执行攻坚工作中。他说,每次手机视频里展现的妻女笑脸,犹如夏日的凉风驱散疲惫和思念。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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