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下午,省高院民三庭赵英华庭长一行到我院对仲裁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调研,武雪丽副院长,王曼莉专委以及立案丶民事、执行部门的负责人和部分法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赵英华庭长向与会同志说明来意,并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实际情况,围绕调研提纲,就当事人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实体裁决存在错误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但该实体裁决未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能否主动审查等问题向大家征求意见。
武雪丽副院长介绍了近年来我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仲裁裁决存在的问题及司法审查的思路,指出仲裁是司法外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制度,是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仲裁制度的特点决定其健康发展必须依赖于司法的监督和支持,必须完善和加强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与会人员围绕省高院提出的调研提纲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武雪丽副院长总结指出,省高院到我院开展仲裁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调研工作,对提高和促进我院对仲裁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院要和仲裁委员会建立长效联合机制,不断加强沟通,统一认识,良性互动,促进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力化解社会矛盾,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