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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召开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9-11 21:27: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因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居高不下,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已经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难点。为了妥善处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高城市交通管理能力,9月10日下午,海口中院召开了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座谈会,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民一庭庭长李家林、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长吴波、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剑以及四个区法院交通法庭负责人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武雪丽副院长通报了海口两级法院近年来审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法律和社会问题踊跃发言,积极献策,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质量监督、超标改装、上牌上路管理、驾驶资格、投保、违章载客、责任承担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武雪丽副院长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交通秩序的整治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此次专题座谈会,有利于海口两级法院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好地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问题,给社会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武雪丽副院长最后强调,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要鼓励实行电动自行车辆保险,以降低责任人的负担;三是加大对违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业监管与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超标电动车入市、使用;四是严格规范事故责任认定并统一裁判尺度,全力处理好各类交通事故案件。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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