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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陈文平院长听取涉闲置土地清理案件专题汇报
————海口中院陈文平院长听取涉闲置土地清理案件专题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省高院陈凤超院长关于海口江东新区闲置土地案件的指示精神,主动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10月24日,海口中院陈文平院长听取了涉清理闲置土地案件汇报会议,分管副院长郭朝阳、行政庭庭长傅海燕及相关审理闲置土地案件的法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陈文平院长分别听取本院涉及包括海口江东新区闲置土地在内的31宗收地和征缴土地闲置费案件的汇报,全面了解市区两级法院涉清理闲置土地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傅海燕庭长在汇报中归纳分析了当前审理该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偿收地决定的性质和法律适用问题;二是有偿收地的补偿标准和征缴土地闲置费的认定问题;三是闲置土地调查期间主张属于政府原因的认定和扣除期限问题。郭朝阳副院长针对闲置土地案件审理存在的处理问题,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涉清理闲置土地案件情况,确保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并实行逐案报告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具体通过表格汇总案件数据、针对此类诉讼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及时归纳总结案件的审理模式,把好案件质量关。
陈文平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国土部门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海南自贸区(港)的有序开发有赖于司法的引导,通过法律引导政府,起到法律的导航作用。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案件,陈文平院长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要加强队伍政治素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中央、省政府、省高院文件精神。二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海南自贸区(港)相关政策,了解政策背景,学懂悟透,确保融汇贯通、指导审判实践。三要依法办案,与政府机关多交流沟通,发挥良性互动机制、向省高院逐案汇报和对基层进行指导的功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审判任务,保证行政案件的审理效果符合逻辑、法律和政府执政目的。在今后的行政审判中,要转变理念,在法治化环境下,提高执行力,依法依规做好审理清理闲置土地案件工作,尤其是涉及江东新区开发建设的土地清理,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会上,陈文平院长分别听取本院涉及包括海口江东新区闲置土地在内的31宗收地和征缴土地闲置费案件的汇报,全面了解市区两级法院涉清理闲置土地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傅海燕庭长在汇报中归纳分析了当前审理该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偿收地决定的性质和法律适用问题;二是有偿收地的补偿标准和征缴土地闲置费的认定问题;三是闲置土地调查期间主张属于政府原因的认定和扣除期限问题。郭朝阳副院长针对闲置土地案件审理存在的处理问题,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涉清理闲置土地案件情况,确保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并实行逐案报告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具体通过表格汇总案件数据、针对此类诉讼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及时归纳总结案件的审理模式,把好案件质量关。
陈文平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国土部门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海南自贸区(港)的有序开发有赖于司法的引导,通过法律引导政府,起到法律的导航作用。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案件,陈文平院长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要加强队伍政治素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中央、省政府、省高院文件精神。二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海南自贸区(港)相关政策,了解政策背景,学懂悟透,确保融汇贯通、指导审判实践。三要依法办案,与政府机关多交流沟通,发挥良性互动机制、向省高院逐案汇报和对基层进行指导的功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审判任务,保证行政案件的审理效果符合逻辑、法律和政府执政目的。在今后的行政审判中,要转变理念,在法治化环境下,提高执行力,依法依规做好审理清理闲置土地案件工作,尤其是涉及江东新区开发建设的土地清理,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