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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宣判全省首例由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30 15:18:00 打印 字号: | |
澄迈一家橡胶加工厂排放污水对周遭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就在前几天,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公开宣判。
被告澄迈某橡胶加工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3日,经营范围为橡胶标胶、乳胶、胶片杂胶收购加工、销售等。自2005年起,该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开展橡胶加工和销售业务,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厂房附近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内,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害后果,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海口中院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经过法庭开庭审理后并依法公开宣判。
【现场】全体起立,被告中兴橡胶加工厂有限公司根据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日内赔偿应急处置费用3363395元 生态环境处罚费用337316元 鉴定费268000元 专家咨询费7504.15元 合计976215.15元 以上款项支付至澄迈县财政局扶贫账户
该案是我市首例由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开宣判,进一步发挥审判在保护公共环境和公民环境权益中的司法指引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増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此案的审理我们希望能够对环境保护宣传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能够对行政执法人员对他的执法理念以及公民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 同时对于如何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公民的环境权益能够起到很好的司法指引作用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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