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倪志扬)29日上午,琼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案件。梁某系一恶势力团伙成员,潜逃多年后向海口警方自首,今领刑1年6个月。此前,该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已先后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2日,梁某伙同梁某壮到海口市旧州镇广州碧豪园林旧州基地,要求基地负责人请吃喝被拒绝。梁某叫来梁某莅等人持砍柴刀、酒瓶打砸该基地办公室门、窗等财物,造成损失632元。同年11月22日,梁某伙同梁某浪等人到旧州镇福美村南渡江岸边,将一沙场员工伍某从采砂船上推下水,并持斧头、锤子砍砸采砂船发动机等,造成损失7524元。2013年1月5日,为帮朋友出气,梁某和梁某壮、梁某弟、梁某红、梁某俊持斧头、钢管等器械在旧州镇追打吴某浩和吴某元,造成吴某浩受轻伤,吴某元受轻微伤。
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已先后被判刑,梁某一直在逃。2017年9月13日,梁某迫于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找警方投案。琼山区法院经审理后,数罪并罚,对梁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梁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