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超向代表们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的总体部署、工作目标、核心指标以及海南法院接受评估验收的准备情况,重点介绍了海南三级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据了解,活动开展以来,在海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海南已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新格局。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刘赐贵同志多次就法院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意见的文件,并由省委督查室督办。省人大领导亲临法院指导并组织专题调研,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带头履行法律义务,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海南法院广泛汇聚各方力量,破解执行难工作新机制已初步形成。省高院与12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建立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合作备忘录》,实现了对户籍、出入境、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等信息的查控处置,横向到44家成员单位,纵向到基层网络的执行协调网络已初步建立。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邀请了570余次人大代表视察执行攻坚活动,取得代表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全省三级法院勠力同心、攻坚克难,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先后开展了“百日会战”“雷霆行动”“夏季风暴”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打响了“协同战”“歼灭战”“突破战”“规范战”“信息战”“宣传战”等六大战役,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指标逐步向好,社会各界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指出法治是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提出全面深化法治海南建设。1999年,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和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推动海南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执行工作仍然存在着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备、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重视程度不够及执行队伍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着力推进海南法院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特作出并通过了上述《决议》。
《决议》一共13条,从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以及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海南全省上下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共识,为海南进一步深入全面解决执行难问题,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有力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