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
服务大局
护航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2018年,我省法院围绕“服务大局,护航自贸”工作成绩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之后,全省法院深受鼓舞、倍感振奋,省高院党组提出了‘国家战略,海南担当,海南振兴,必有我功’的理念,并将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陈凤超说。
陈凤超介绍,过去的一年,海南法院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海南高院提出的“打造国际化审判团队”等16项建议得到采纳。制定出台《海南法院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创办、经营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平台,尤其注重以司法方式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自贸区自贸港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通过设立“海南自贸区(港)法院法律服务网”,向来海南投资兴业的中外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服务、风险防控建议、投资者权益保护、信息查询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陈凤超说,2018年全省法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审结了一批有影响的黑恶犯罪案件,比如五指山“月亮帮”案、江东新区的甘波涉黑团伙案、屯昌“菜霸”案、文昌“渔霸”案等。
陈凤超表示,2019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刻把握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更加狠、稳、准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斗争姿态,为海南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美丽祥和的生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向全面解决执行难迈进
让执行难在海南真正成为历史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一年。一年来,全省法院同心协力、勠力奋战,开展了“夏季风暴”专项行动,打响了“六大战役”,即“协同战”“歼灭战”“突破战”“规范战”“信息战”“宣传战”,执行攻坚呈现出五个“前所未有”的特点:党委政府重视的程度前所未有,社会各界支持的力度前所未有,执行工作推进的强度前所未有,法院干警付出的艰辛前所未有,执行攻坚取得的成效前所未有。
“目前,第三方评估要求的四项核心指标我们自评已全部达标。评估组评查后用‘三个没想到’对海南法院执行工作作出评价:一是各级领导如此重视没想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干的力度没想到;三是取得的整体成效没想到。海南法院执行攻坚工作还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陈凤超说,解决执行难事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平正义,事关法制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建设。海南法院践行庄严承诺,全力打赢执行硬仗,积极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在人民群众关心的几个执行难点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比如:解决查人找物难方面,现在通过使用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和海南本地“点对点”系统,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的“一网打尽”。
陈凤超表示,三年来在全省法院系统与广大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执行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下一步,我们不会松劲,在保持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发力,向全面解决执行难迈进,让执行难在海南真正成为历史。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的第二年,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
“全省法院将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为契机,围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已被确定为全省法院2019年的中心工作。”陈凤超介绍说。
陈凤超表示,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等“1+N”政策体系中涉及人民法院的改革任务,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部委支持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各项重要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禁毒三年大会战”、全域旅游、多规合一、精准脱贫、农垦改革、违建拆除、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特别是要强化风险案件的集中研判、集中审理、集中处置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依法公正受理、审结相关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向全面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