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法院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新闻窗口 > 法院动态>正文
海口中院诉讼费退费集中办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1-03 03:34:00 打印 字号: |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海口中院诉讼费退费集中办理成效显著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海口中院于2018年4月1日出台《关于诉讼费退费集中办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行诉讼费退费集中办理,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指定专门人员集中办理退费。近九个月来,共受理诉讼费退费464件,退费1805.13万元,既减轻了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施《规定》之前,诉讼费退费流程由当事人向业务庭案件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由承办法官办理,先报业务庭长审批,再报分管业务庭的副院长审批,最后报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批,审批环节多,办理效率低。而且退费后针对败诉方的缴费问题,往往存在不及时移交立案执行的情况。
实施《规定》之后,申请人只需向诉讼费退费窗口提交退费申请书、退费收款收条、已预交诉讼费的凭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审、二审裁判文书的复印件等材料,由诉讼服务中心派专人负责审查后,由立案庭庭长当场审核,然后报主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批,审批环节简便快速、集约高效,案件当事人不再因诉讼退费之事再去找承办法官、书记员或法官助理,不但方便了当事人,也给一线办案人员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办案,提高审判质效。
自实行集中退费以来,退费窗口每天都要接待大量前来退费的当事人,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耐心接待,不厌其烦地做好相关释明工作。针对当事人对退费的特殊要求,或案件因票据、判决书中对诉讼费分担不明确的问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财务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协调,使当事人得以顺利退费。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诉讼服务中心也对集中退费工作需要改进的环节进行了完善,使退费流程更加顺畅。目前,对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退费申请做到了一个星期内完成退费,并及时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
退费工作虽然很繁琐、很辛苦,但同时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诉讼费集中退费制度实施以来,许多当事人纷纷表示:“现在诉讼费的退费流程是真的方便多了,以前几个月都退不了的费现在几天就完成了,希望这种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和便民窗口越多越好。” (立案庭 符敏秀)

责任编辑:海口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