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本院受理的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信用证等案件;审理诉讼中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审批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应的民事审判工作。联系电话:0898-6651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