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督办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院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负责与上级人民法院、市委、市人大等部门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及其来信;督办上级人民法院、市委、市人大批示交办的事项;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息资料分析、简报编辑、统计、印鉴管理、传达收发、总值班等文秘工作;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负责本院的财务计划工作和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基础建设,拟定基建规划、计划并筹措经费;负责本院的行政事务、外事接待及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联系电话:0898-6651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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