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序推进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
已完成整改79项
3月22日召开的全省海域管理工作会议透露,国家海洋督察指出的我省四大类116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79项。会议要求有关市县政府再次研究部署未按期完成的整改工作,将责任细化到人、到岗、到每一宗任务,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效果落实。
会议传达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保护与利用管理的意见》,传达自然资源部关于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要求,通报各市县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对下一步海洋督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据介绍,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我省期间,共移交28批、175件信访交办件,分办到各市县共计189件次,目前已办结180件次,剩余短期难以办结的9件,也已列出整改计划;国家海洋督察指出我省四大类35个问题,我省细化为116项具体整改任务,截至3月22日已完成整改79项。
会议要求,对未按期完成的整改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再次研究部署,将责任细化到人、到岗、到每一宗任务,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效果落实,确保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做好立档、销号工作,做到不反弹,同时做好国家战略和重点项目填海的支持保障服务;确保市县机构改革中督察整改工作不乱、队伍不散。
会议还统一明确了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