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海口市公检法三家单位在海口中院联合举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机制相关文件会签仪式,海口中院副院长、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宋家法、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其标出席并联合签署了《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海口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和海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人员参加了会签仪式。
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市公检法三单位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使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维权、刑事打击、行政审查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法院关于海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相关批复文件等进行制定。《意见》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范围、公检法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审判组织及第一审程序、物证的保管及移交、知识产权的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管辖、人民检察院对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法院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的若干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意见》明确建立公检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和联系人制度,提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沟通协调, 对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庭前会商,必要时可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案件定性、 法律适用、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
海口市公检法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检法机关将认真落实好《意见》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海南的创新发展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市公检法三单位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使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维权、刑事打击、行政审查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法院关于海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相关批复文件等进行制定。《意见》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范围、公检法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审判组织及第一审程序、物证的保管及移交、知识产权的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管辖、人民检察院对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法院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的若干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意见》明确建立公检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和联系人制度,提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沟通协调, 对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庭前会商,必要时可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案件定性、 法律适用、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
海口市公检法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检法机关将认真落实好《意见》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海南的创新发展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