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越来越严峻,海南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海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积极参与联防联控,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由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海口中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案制定、统筹协调、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夯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卫生大扫除,对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审判法庭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三是做好值班备勤和疫情监控工作。在办公区和宿舍区每天都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为值班人员发放了专门的医用口罩,配备体温枪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作好人员情况登记,并对疫情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是认真落实市防控指挥部要求,第一时间核实本院春节期间到湖北探亲或旅游的干警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五是在微信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官方疫情发展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全体干警及时准确了解疫情防控信息, 增强防控的信心和能力,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1月25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之后,海口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庆作出指示,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省高院陈凤超院长“全省法院一盘棋”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真正树立打大仗、硬仗、恶仗、持久仗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举全院之力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打赢这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疫情监控工作。严格落实对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制度,严格管控好进入办公区和宿舍区的人员,做好干警身体健康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如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感染的干警,须在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备,并及时安排到定点医院就诊,进行积极治疗。
二是进一步落实防护措施。加强对公共区域和车辆的病毒消杀,在公共卫生间增加消毒洗手液,保证值班人员、安检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口罩、消毒酒精等防护物品发放到位,避免病毒传播。
三是妥善做好各项诉讼服务工作。引导当事人尽量采用微法院、远程调解、视频接访等网络化方式办理业务,避免交叉感染。在法院安检口配备体温枪等基本医疗设备,对来访当事人进行体温检测;全面排查近期开庭案件有无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当事人,积极做好引导工作;针对部分受疫情和交通影响无法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协调、指导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四是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发展公告,引导和教育全体干警准确解读疫情防控信息,不乱转发来自非正常途径的微信、短信、微博等, 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