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海口中院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互联网+法庭”的“云审判”模式,实现足不出户在线开庭,一方面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安全和健康隐患,另一方面也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的有序进行。
上诉人某食品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口某商行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2019年10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某食品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为提高工作效率,海口中院民三庭陈立夫法官在庭前建立了由审判人员、当事人以及技术人员组成的微信聊天群,及时收集庭审需要的相关材料,并由技术人员在线指导当事人下载安装互联网审判客户端,确保互联网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月10日上午,在海口中院第十一法庭内,陈立夫法官以及三位当事人的面孔清晰的出现在电子屏幕上。在经过当事人身份核对、法庭调查、辩论、调解、最后陈述、在线签字的流程后,不到一个小时,互联网庭审顺利结束。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纷纷表示,互联网庭审客户端安装简单,既省时、又省力,希望日后可以推广和普及。